维权不能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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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 13:03 法制晚报 | |||||||||
针对屡屡发生的旅客采取扩大事态的过激做法,国家旅游局发出黄金周旅游提示:发生服务纠纷时游客要理性维权,出现问题后要保留证据,向假日办或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90天。如果拒绝登机,游客损失将自己承担(9月28日《法制晚报》A9版)。 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提示,可以说是就目前如何处理旅客为“维权”而拒绝登机这一棘手事件,给予了统一的处理标准,对旅客来说,应该说是一个很好的提示,让旅客在出行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知道,飞机作为一种最快捷、最舒适的交通工具,在其提供良好服务的同时,为了飞行的绝对安全,也会采取一些必要的限制措施。比如飞机出现故障就不能起飞;天气恶劣的时候,飞机也不能起飞;遇到旅客携带危险品、管制物品,也需要弄清情况才能起飞。如此等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时航空公司的服务难免就会有疏漏,也肯定不会做到让旅客百分之百的满意。 对于旅客来说,自己的旅行受到影响,首先要保持冷静和理智,认真分析旅行受影响的原因,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旅客就要给予充分的理解和谅解,毕竟安全是第一位的,谁也不会拿着众多旅客的性 命去冒险。如果是由于航空公司服务上存在的问题,则可以保持维权的权利,但是这个维权也要适度,绝不可任意而为之。比如采取拒绝登机等过激行为。因为旅客在为自己维权的同时,很可能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影响到航班继续运行的公共利益。这一点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国家旅游局作出“拒绝登机,游客损失自担”的提示,也是旨在保护大多数游客的利益。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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