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抽查发现19种灯具存在触电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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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 11:08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黄玉迎 通讯员 张金)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抽查了北京等5个省、直辖市99家企业的99种固定式灯具产品,合格5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6.6%。 其中质量较差的灯具有温州市龙湾永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YONGU牌灯具、温州市龙湾沙城南巡电子开关厂灯具、中山市华艺灯饰集团有限公司菲力士分公司FILLUX牌灯具、广东省中山市古镇松茂极光照明电器厂松茂牌灯具、常州市光普灯饰厂光必得牌灯具等。
抽查发现,有19种产品防触电保护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44.2%。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灯具选用了不适宜的器具插座和灯座,致使带电体外露,在试验过程中带电部件被触及。这种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触电事故,给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此次抽查中还有9种产品内、外部接线截面积过小,一旦发生故障,易引发着火等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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