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表示将采取多种手段与霸王条款抗争到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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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 08:58 中国经济时报 | ||||
陈墨 9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对北京的媒体表示,“将采取多种手段对付拒不整改的企业”。 中消协说这话的背景是: 从去年7月到今年9月,中消协相继对电信、邮政、房地产、汽车、金融、旅游等行业的数十条“霸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结果,被点评的行业及其中的企业大多以沉默来回应。 沉默的原因,说得好听一点,也许因为行业本身不是个实体,无法回应。而作为实体的单个企业又不愿意跳出来承担整个行业的解释义务,所以干脆装聋作哑;说得不好听一点,在这些企业眼里,代表消费者利益的中消协的点评根本不屑理会。对于习惯了霸王地位的这些企业而言,消费者只有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存在时,才是上帝。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总之,消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资讯 论坛)上,说不尴尬也没人相信。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如果我们进行了点评与通报,却被漠然冷对的话,这不是消协的尴尬,而是整个社会的尴尬。” 眼下已经不是假设的问题了,我倒宁愿同意董京生副秘书长的话,现在整个社会确实处在一种尴尬境地。 同时,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中消协的表现是令人满意和敬佩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中消协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已经在自己权力允许范围内尽了最大努力,甚至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开头提到的那位消协负责人的话更好地诠释了这个判断,也给事情增添了更多悲壮的色彩:“中消协今后将主动向各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立法机关汇报情况,提出建议……对以种种托辞推诿责任,拒绝社会监督,经消协劝谕后仍继续以不平等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协将依法公开揭露、批评。” 从“汇报情况”、“提出建议”、“揭露批评”等无力的字眼,我们大概可以想见中消协日后更多的尴尬了。 有评论说,中消协应当与霸王条款抗争到底。如果只能以更多的汇报、建议、揭露、批评来抗争,岂不是将中消协深摁在尴尬之中永不得脱了吗? 显然,这些企业之所以不理会中消协,不是因为它们有权不理会,而是因为可以不理会。因为中消协既不是企业的老板,也不是企业的主管部门或执法机关,对企业不构成直接的影响和控制。 与此同时,被点评的这些行业中,电信、邮政、金融等毫无疑问属垄断行业;房地产业公关和诉求的对象是政策及权力机构,和消费者无关;相对而言,汽车、旅游业竞争性稍强一些,但目前国内外的竞争主体并未得以真正全方位地参与进来,比如汽车销售、信贷、保险业务等。 市场上,对一个企业构成影响的力量主要有三种,一是政府主管部门,二是企业竞争对手,三是广大消费者。对于没有竞争或竞争不足的行业而言,竞争对手自不必管了,消费者也因为被剥夺了选择权,从而失去了发言权,如果垄断再有政策背景,有政府部门的支持或纵容,那么消费者所能做的就只有听天由命了。 中消协尽管没什么实质的权力,毕竟还是一个有些社会影响的组织,这些企业对中消协的点评尚且可以不加理会,对单个消费者自然更加可以肆无忌惮。如果一个社会最广大、被奉为“上帝”的群体为少数企业所玩弄,这已经不仅是全社会的尴尬,更是一种全社会的耻辱。 事实上,如何摆脱尴尬已经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我们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摆脱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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