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扰民 工商局称不再办理居民楼下餐饮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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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 17:1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李祥 禄田园) 近期本栏目连续刊登了关于居民楼下饭馆扰民问题的系列报道,那么有关部门是如何检测油烟的?为什么国家规定了居民楼下不能开设饮食服务业,还是有那么多的饮食服务业在经营?笔者为此采访了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环保局。
工商局:居民楼下不再办理餐饮 市工商局企监处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按照工商局的规定,他们已经不再给设在居民楼的饮食服务业发放营业执照,2002年前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馆,还可以依法正常经营。对于扰民严重,反复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做房主工作,不再经营餐饮。据笔者了解,个体餐馆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是4年,其他性质的营业执照有效期还要更长。 环保局:瞄准油烟过滤净化装置 北京市环保监察队队长郑春景告诉笔者:“我们检查油烟大都选择中午或者是晚上饭店人最多、油烟最浓的时候,如果不是饭点,我们会让饭馆的厨师现场炒菜,而且专门让他们爆炒、油炸或者是炒辣椒,然后再检测油烟的浓度。有的居民反映饭馆晚间10点后营业扰民,我们就会在10点后到该饭店检查。油烟标准不合格的饭馆要进行改造,油烟浓度合格而居民仍有意见的,我们会努力协调居民与饭馆的矛盾,比如建议饭店把烟囱加高,把排风扇转方向,把面对居民的一面封上等,尽量做到让居民满意,让饭店也可以正常营业。” 市环保局办公室张先生介绍,市环保局最近抽查了全市200家餐馆饭店,其中,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有168家,32家不合格。有的餐馆没有及时维修和清洗,导致净化装置失效,还有一些中小餐馆没有安装净化装置违法经营,都已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