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特大假火车票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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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 07:39 北京晨报 | |||||||||
●票面金额高达530多万元 ●作案区域跨12个省市自治区 新华社电(记者 陈澎)震惊全国、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1.27”特大制贩假火车票案(本报曾报道)27日上午在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涉案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个月以上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合计8730万元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案共计制作假火车票37000多张,票面金额高达530多万元,作案区域跨湘、桂、粤、渝、川、闽、豫等12个省、市、自治区,犯罪集团有严密的家庭化组织,作案行为表现为公司化运作,作案手段极为狡诈智能,其涉及金额之大、范围之广、人员之多是建国以来罕见的。经法院一审判决,24名被告人都分别受到了相应的刑罚,其中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胡利平(浙江省杭州市人)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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