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中国第二仅次浙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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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 10:43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9月27日电(林银来 施雅平)近5年,福建省新建住房相当于1981年之后18年新建住宅的总和。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目前已达到30.3平方米,居全国第2位,仅次于浙江省。 据介绍,近4年来,福建省城镇化水平每年平均提高超过1个百分点。全省城镇人口1573万人、城镇化水平45.1%,分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26倍、11.5倍和4倍。
目前,全省城市道路4355公里;城市日供水能力达698万吨,人均日生活用水量264.64升,居华东地区第3位、全国第7位。公共绿地4638.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7.14平方米,居华东第4位、全国第8位。近5年来,全省9个设区城市中有5个获得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在城市公共交通方面,目前福建省建成了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公共汽车已有6628辆,每万人拥有公共汽车9.43辆,居华东第3位、全国第7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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