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重案六组拍摄组 声称一年退款实则人去楼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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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 07:33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杨丽丽)日前,读者薛先生向本报投诉称,去年他向北京东方新影影视策划中心交纳了530元“管理费”并签订了协议。但该中心一直没有给他提供演出机会。薛先生上门索要退款,才发现该公司已不知去向。 昨天,记者和薛先生一起前往位于阜外大街1号的华利佳合商务楼。走上三层,记者看到该中心所在的302房间已经换作另一家公司。
薛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16日,他与该中心签订了一份“演职员协议”。协议中说,该中心将为演员提供5部以上的角色戏,一年内不安排活动可以退款。按协议规定,薛先生交纳了50元建档费和480元管理费。 一年过去了,没有接到任何演出通知的薛先生返回该中心要求退款。可是,该中心早已人去楼空。 在该中心所做的广告上,记者看到了“东方剧组,曾成功拍摄《重案六组》等影视剧……”等字样。记者采访了出品电视剧《重案六组》的海润公司影视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绝对没有这种事,从没听说过这样一个剧组。” 记者从阜外工商所了解到,该中心在工商部门的确办理了登记手续,持有营业执照。“到目前为止,该中心仍然没有前来办理迁址手续,我们正在查它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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