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 丽 记者刘佳)9月1日,家住青岛市市南区的王女士买了一箱生产日期是8月13日、保质期为45天的牛奶。一家4口3天喝了13袋。谁知从4日晚开始一家人先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泻。王女士发现,虽然牛奶离保质期还差近28天的时间,但是标签上注明牛奶要保存在0℃~4℃的温度下,而当初在超市里买牛奶的时候,牛奶是放在过道的货架上的,其储存条件是常温,说不定牛奶早已在保质期内变质。
记者调查后发现,由于超市里冷柜的温度控制一般都高于食品所需要的保质温度,才缩短了食品的保质期;而本应该保存在冷柜里的食品却摆在了常温下,也是造成食品早夭的重要原因。青岛市不少市民就是因为食用了保质期内变质的产品,才频频出现腹泻等症状,使各医院的肠胃门诊接诊病例居高不下。
记者在青岛各大超市走访后发现,大多数超市都存在着不按保存条件要求储存食品的问题。9月4日晚上8点多,在中山路百盛地下超市,记者发现冷藏柜内鸡肉等食品保鲜膜上标着0℃~4℃的冷藏温度,而冰柜上显示的温度却达到了7℃。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说,冰柜除霜温度就会升高,一般不会影响食品的质量,但随后,他就把冰柜显示的温度表给关掉了。另外,记者发现,蒙牛、光明等塑料盒装的酸奶的保存温度是0℃~4℃,而在该超市里,却有很多保质期内的酸奶就摆在超市的过道里。9月5日,在瑞昌路的一个超市,记者发现冰柜冷藏的香肠等肉类食品的保存温度最高是6℃,最低0℃,而冰柜上显示的温度高达15℃,比要求温度高出十几度。在嘉定路一家食品商店,冷藏室温度也很高,达到了12℃,与其内储存肉类食品0℃~4℃的要求相差很大。
作者:梁 丽 记者 刘 佳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