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实习记者 舒志娟
兰蔻没有在蓝岛大厦设立专柜,可是,不断有消费者给本报反映,蓝岛大厦还有兰蔻化妆产品在销售。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蓝岛大厦,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的确属实。
记者在蓝岛大厦看到,出售兰蔻的柜台并没有明显的标识,更没有专柜。记者询
问营业员,被告知“兰蔻在郑明明柜台的后面”。记者上前发现,这个柜台除了出售兰蔻外还出售其他品牌的化妆品。
兰蔻柜台的营业员,在见到记者出示的出现油水分离的润肤乳和购买发票后,承认是他们的货,同时也表示,记者手里的产品已不能再使用了。但是,营业员也表示:“这是否属于质量问题,还需消费者去做检测。因此,现在解决不了。你可以直接找经销商。”
随后,记者拨通了经销蓝岛大厦兰蔻产品的北京美思丽商贸有限公司营销部朱经理的电话。朱先生说,“我们是兰蔻的经销商,而不是代理商,所以不能有形象专柜。但产品的质量以及进货渠道与其他商场是一样的。”
但是,据兰蔻北京总代理欧莱雅公司于小姐介绍,他们是中国惟一一家代理兰蔻化妆品的合法机构。至于其他公司经销兰蔻产品,它的进货渠道他们就不清楚了,不排除是水货的可能。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明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的规定——“谁经销,谁负责”。消费者到商场购买昂贵的物品,就说明消费者是充分信任商场的,同时还可能考虑到商场售后服务好的因素。所以,商场应该抱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给一种合理的解决办法,而不该采取推脱的态度。
西单商场客服中心的王小姐也表示,假如消费者在他们商场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肯定会帮助消费者去协调,并在客服中心备案,在一个月之内就能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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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读者牛小姐向本报维权热线反映,今年3月,她在蓝岛大厦购买了725元的兰蔻润肤乳一瓶。5月份,润肤乳出现了油水分离的现象,牛小姐多次找到蓝岛大厦兰蔻柜台的营业员要求退换。然而,柜台的营业员多次推脱并表示,他们解决不了问题,让牛小姐找经销商去解决。据悉,在本报的帮助下,牛小姐刚刚拿到了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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