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婚前公证让人瞠目 丈夫如不忠财产全归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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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 19: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离奇“婚前公证”让人瞠目,专业人士表示双方自愿可公证 南京今天消息 据今天《南京日报》报道:南京对未婚夫不放心,竟列出“婚后不忠赔偿条款”去做公证;生怕丈夫日后变心,于是要求丈夫写下8万元的欠条,想公证给自己留个保障———如今,有些情侣在决定结婚时,想到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去选购婚纱礼服、筹备婚礼,而是去做公证。 前两天,有一位女子来到南京市公证处,要公证人员为她做个对未婚夫的“惩罚公证”。“他和我谈恋爱前就挺花的,经常听说他同时和几个女人有暧昧关系!现在虽收敛了不少,但我还是不放心!”该女子说,未婚夫手头上积攒了不少钱,家里还有两套房子。“他挺有能力的,过几年,肯定能当个科长、主任什么的。那时,我也老了,谁知道他会不会变心?” 女子拿出的草案上写着:如婚后丈夫对自己不忠,如找小姐、嫖娼等,那么丈夫存折上的所有钱款,都将归自己所有。 该女子的“惩罚条款”并没有立即被公证处接受。南京市公证处认为,这种约定,公证时必须夫妻双方自愿,不能只根据一方的要求就公证。否则,就是一份“霸王条款”。 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的陈钟公证员遇到的事情更令人大跌眼镜。9月上旬的一天,一位女子拉着未婚夫来到公证处,提出让自己的未婚夫当场写个借条,内容是未婚夫欠自己8万元,女方可在任何时候向对方索取。“我们估计,这位小姐可能是怕男方婚后待她不好。”陈钟说,但那位未婚夫明显流露出不太愿意的神色,所以,我们拒绝为她进行公证。“未婚夫妻来做这种另类公证的不少,基本上都是女方提出来要求公证。我们接待过要求赔偿最多的一例,是10万块钱。”陈钟说。 几位高级公证员表示,法律上有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要求赔偿,如双方当事人都是自愿,这种公证可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