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没中过奖,并不能说明运气不佳,你大可不必抱怨老眼昏花的上帝往下丢东西时准头不够。要是实在想不开的话,可以找那么几个被好运气击中过的人,请他们给你谈谈感受,或许能从他们大脑回收站里的删除文件中找到些许心理平衡。
前两天我就中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奖,人家给了一个据说价值1000元人民币的进口MP3。先是十分高兴,再是小规模地请一伙人吃饭,三是使用这件奖品,四是出些棘手的问题,
五是恼火。相比来说,我的恼火比遇到的问题严重。棘手的问题是,这枚火柴盒大小的玩意里面,电池死活拿不出来(由于想到“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因自行拆卸而出现质量问题,概不退换”等严厉警告,我没有把拿出电池的工作进行到底)。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不起眼的内向而认生的小家伙见一台电脑便毁一台。于是,我给奖东西的“强势群体”打过电话。人家说,奖品不是商品,没有“三包”!人家还问我:您什么时候见过白捡了一个面包不满意非要换一个夹香肠的?我恼火就恼火在这“面包夹香肠”上面!
一般而言,虽然奖品不分大小贵贱,在被赋予“奖”的意义之前,无一例外地都曾经是商品,但是它一旦被“奖”了出去,就带有了“从天上掉下来”的特点,而“中奖”者也因此由消费者变成了“消受者”了。也就是说,它常常跟“品”字家族中的“礼品”、“赠品”一样具有有去无回的品性。另外,奖品本身还具有或多或少的“白捡”性,这使得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正如人不能指望天上掉馅饼一样,人也不能指望馅饼里的馅一定适合口味。所以,就算天上掉下来的仅仅是一块状如馅饼的砖头,你也得装得像被馅饼击中一样地捂着头笑。
作者:胡立彪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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