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埋下怨 居民收入增长数字为何有不同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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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 15:47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9月14日电(记者梁鹏)每年有关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数字,许多普通百姓觉得高了,而上级领导却觉得低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数字“上埋下怨”的情况,让统计部门尴尬不已。 据统计部门的同志介绍,现在每次公布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数字后,很多群众都说这个数字太高了,觉得自己的收入增幅并没有这么高;而上级部门也觉得数字不准,因为与同
记者为此专门走访了河南省城调队住户处处长刘建功。他介绍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数字,是按照严格的统计方法测算得出的,虽然允许有上下5%的误差,但这个数字统计的全部是阳光下的收入,并且只低不高。之所以会出现两种相反的看法,既有部分群众对统计工作不了解的因素,但也反映出当前统计中缺乏对高收入群体的收入统计,难以体现人们收入增长的差距。 刘建功说,首先居民收入增长幅度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不一样,有高有低;其次,这个数字的测算有着详细严密的方法,很多居民可能只测算自己的工资性收入,而没有考虑到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实物性收入等方面,因为缺乏对统计方法的了解而造成了收入增幅“过高”的误解。另一方面,一些上级部门认为这个数字低,正说明了当前统计中普遍缺少对高收入户的监测和调查。以郑州市为例,全市每年向统计部门提供数据的400户经常性记账户中,年收入最高不过几万元,没有一家超过10万元的,而那些高收入户的银行储蓄额往往一户抵几户甚至几十户普通居民。这样,若按居民储蓄存款增幅计算,居民收入增幅数字就显得偏低。 一方面高收入户普遍怕“露富”,拒绝或者不配合参与记账统计。另一方面,领导干部不参加记账统计,也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数字的准确性有所影响。记者了解到,许多统计部门都反映,领导干部几乎没有配合进行统计的。缺少了这两个层次的数字,不但实际上造成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数字过低的情况,更难以分析收入群体性差异和两极分化的状况。一些同志认为,居民收入增长指标“上埋下怨”反映出的群众不了解统计方法尚在其次,缺乏对收入合法性的监督才是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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