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Ⅲ轿车税收暂缓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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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 07:1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贺文华) 记者昨天获悉,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征消费税政策暂缓执行。 原计划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对达到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生产商减征30%的消费税,现在则推迟执行。
财政部和税总解释说,鉴于目前小汽车欧洲Ⅲ号的排放标准正在制定中,符合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车用油品质量尚未解决。经研究决定,此前规定的符合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可以减征消费税的政策暂缓执行。 原定执行“减税”通知是财政部和税总在今年年初下发的,目的是对低污染汽车生产企业给予政策上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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