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执法 净化执法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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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07:51 中国质量报 | |||||||||
本报讯 (刘培知 记者龚琛虎)江西省南昌市质量技监局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重拳整治不良作风,成效显著。 据了解,在南昌市质量技监执法过程中,经常会受到一些外界的干扰,少数人员出面打招呼、乱说情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更有甚者,一些人没有达到目的,就对一线的执法人员进行责备、刁难,使一线的工作人员左右为难,造成了案难办、难办案的现象。针对这种愈
该局为了不让行风整治变成“走过场”,出台了《关于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的组织处理规定》,并在工作中严格实施。该规定对违反《南昌市损害经济环境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的;利用职权进行索、拿、卡、要的;工作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等情况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行为,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下岗或除名处理,对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给予停职检查3个月的处理,构成违纪的,并依照党纪政纪条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规定出台后,南昌市局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动真格的。近期,该局下属一分局3名执法人员在对一家粮食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在当事人已出具了市局稽查支队前3天的抽样单后,仍然对该加工厂的大米进行抽样,明显属于重复检查。而后,他们即未经局案审会审理,也未履行告知程序,还未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3名执法人员便商定给予当事人两万元的行政处罚,严重违反了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事发后,南昌市局当即对相关人员分别做出免职、效能告诫、诫免教育的严肃处理。 南昌市质量技监局一下属分局的一名稽查队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辖区内管理对象借款总计达4350元,严重损害了质量技监部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对此,该局在查清事实后不护短,立即决定给予该队员行政记大过、停职3个月的处分,并责成其作出深刻检讨,限期还清全部欠款。 作者:刘培知 记者龚琛虎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