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错过福利房可买经济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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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2日 10:33 南方都市报 | ||||||||||
教师错过福利房可买经济房 市教育局回应本报相关报道,全市尚有上千套经济适用房可供教师选择 本报讯 (记者陈实)“福利分房没有了,集资购房没有了,申请教育局住房限制条件较多……”针对本报9月10日A34-35版《教师节,羊城教师说出心中十盼》表现出来的问题,
广州市教育局住房建设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看到教师们在住房上所面临的困难,他们很揪心。其实,广州市现有九个教师住宅小区并未完全住满教师。根据有关计划,福利买房后,教师住宅小区内空置的住房将全部转为经济适用住房。专门用以解决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待遇,又迫切需要住房的羊城教师。 据粗略估计,目前全市9个教师住宅小区约有经济适用住房千余套。有关销售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教师经济适用住房的价位相比起小区周边的楼盘的价位要便宜些。市教育局住房建设办公室下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服务中心电话为:020-37636063,如果有需要购买住房的教师可以与之相联系。据悉,教师申请经济房需符合三个条件,但不会受到职务、职称、级别等等条件的限制。 教师购经济房的三个条件 ●必须具有广州市户口; ●申请购房者及其配偶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待遇; ●申请购买者必须是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单位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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