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冒名被退被保险人状告保险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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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 08:04 中国质量报 | |||||||||
自己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未丢失,可20万元的保单却被人冒名退保。不明所以的被保险人李先生只得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2002年12月14日,李先生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内容大致为“保险期为5年,李先生需要交纳保费20万元,每年可分得红利,保险公司对李先生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等”。当日,李先生的父亲就向保险公司付清了20万元保费。2004年8月11日,一个
原来,在2004年8月3日这天,一位自称李先生的人在两位女士的陪同下来到保险公司,说因家中有病人急需用钱,要求办理退保。工作人员在核对了其保险单正本、本人身份证后,确认其手续齐全,便为他办理了退保手续,共退其保费190000元、红利1750.4元、红利利息27.81元。李先生一头雾水。自己的家中从未被盗,身份证也未曾丢失,谁又能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冒名退保呢?自己的家人没理由这样去做,如果是外人捡到保单,制作假身份证去冒领退保费,那自己身份证上的信息旁人又是怎样知道的呢?李先生认为,自己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生效后,只有自己才有权和保险公司解除合同,而保险公司却与他人办理退保手续的行为应无效。于是他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其与他人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无效,并判令保险公司为自己补办保单。北京市房山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 作者:一 文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