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伤游客 马主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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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 08:02 中国质量报 | |||||||||
日前,北京市房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为马主人未尽安全义务,导致游客摔伤的案件。 甘肃游客王然夫妇和好友白建(均为化名)于今年5月23日到北京房山区十渡风景区旅游。在六渡跑马场,游兴昂然的王然和白建打算在跑马场上一试身手。两人和马主人谈好价钱后,就分别上了两匹高头大马。由于河边道路不平,一般客人上马后,马主人总要牵着马的缰绳行走。而这次两位马主人却都没有控制马缰绳。二马在行走过程中,白建骑的马碰了
双方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王然将两位马主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未支付的医疗费5276.5元,就医交通费320元,营养费360元,误工费1500元,护理费1128元,就医住宿费902元;王然二次手术费8000元;二次手术就医交通费800元等,共计两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为他人提供骑马娱乐服务活动,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马匹对游客造成损害,由于马匹失去控制,致使王然从马上摔下致伤,两被告均负有责任,对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予赔偿;遂判决两位马主人赔偿王然损失18000余元。 作者:庞立新 王 媛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