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肉价奇高 重庆万州只许一家企业卖猪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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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07:08 中国青年报 | ||||||||||
2004年09月08日 记者 杨得志 位于三峡库区的重庆市万州区,养猪是当地农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万州也因此成为西南地区重要的生猪产地,年生猪出栏量多年保持在100万头左右。
可记者日前在万州却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既是重要生猪产地、经济又相对落后的万州,猪肉的零售价格却居高不下——不但高于重庆市区,甚至比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还高。 以8月底同期肉价为例,一级无骨后腿肉,万州区每公斤售价18元,重庆市区江北区为每公斤售价16元,北京市区海淀区为每公斤售价15.6元。 为何出现这种情况?记者了解到,2003年2月,万州区商业委员会(当时名称为万州区贸易委员会)发布通告,确定该区荣高食品公司为猪肉惟一“上市鲜销”企业。 有群众反映,这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而这一点,正是今年3个月来,商务部对各地贯彻落实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各项部署情况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检查各地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的情况,是否借市场准入为名,搞地方保护,限制或歧视外地合格肉品进入本地市场”。 在万州红花地市场,有买肉的消费者告诉记者,去年9月,万州区商业委员会来到市场,强行制止消费者购买某公司的猪肉产品,并由此与消费者、经营者发生了冲突。一个曾目睹当时场景的人说:“肉,必须买指定公司的!就那一家,别的都不行。” 记者了解到,人们说的那家“被指定”的企业,是被万州区商业委员会确定为“上市鲜销”企业的重庆荣高食品公司。据悉,万州区内所有猪肉都必须由这家企业销售。 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对负有责任的生产者、销售者给予处罚。 根据上述条例和商务部有关规定,生猪屠宰和猪肉销售两大环节中,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猪屠宰活动,实行定点屠宰;而猪肉销售则实行正常的市场流通,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进行肉质管理。 但一些相关企业反映,万州区商业委员会以确定“上市鲜销”企业的方式,把其他具有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全部排除在万州猪肉销售市场之外,迫使这些企业产品只能销往外地,导致了万州作为生猪产地、猪肉价格反而较高的现象。 在万州最大的一家生猪屠宰企业,记者看到了该公司1998年设立之初即取得的由万州区政府颁发的《定点屠宰标志》和《屠宰经营许可证》。该公司在万州拥有两条现代化的屠宰生产线及与之相适应的冷链加工设备,日屠宰生猪近2000头,年销售额约5亿元,其产品主要销往俄罗斯、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被重庆市人民政府确定为“重庆市农业产业龙头企业”。 2003年3月9日至15日,万州区商委的执法人员到上述那家万州最大的生猪屠宰企业设在当地乌龙池市场、红花地市场的销售门市,强行将未销售完的生猪产品收走,迫使该公司停止销售。对此,该公司将万州区商业委员会告上法庭,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随即判决万州区商业委员会的行为违法。 但是,判决归判决。在该委员会一系列市场整治行动之后,包括上述公司在内的所有其他屠宰企业,悉数被赶出万州市场,仅有重庆荣高食品公司一家被指定为“上市鲜销”企业来经营整个万州的猪肉销售。 商务部有关官员告诉记者,目前全国猪肉价格普遍上涨,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些地方的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用市场准入设置门槛,也是生猪产地猪肉价格虚高的原因之一。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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