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储值千人入套 山东众旺韶关分店被取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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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 09:39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海斌 通讯员/文军)9月2日,根据媒体披露的山东省众旺公司用“消费储值”骗取百万人上当的消息,韶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迅速出击,在市区北江路湾景中心九楼查获欺诈消费者的“山东众旺公司连锁店韶关众旺公司”,拆穿了其“边花钱、边存钱”的“消费储值”骗局,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据了解,该公司自今年4月10日被山东众旺公司授权后,开始开展“消费储值”业务
该公司的运转完全依靠加盟商交纳的佣金、特许代理商的代理费及其所谓的“消费储值”卖卡的收入。据该公司总经理陈某称,他们靠的是时间差和后续佣金,即给一般消费者的奖励,并不是一次发清,而是隔月发放,约10次即20个月左右发完,每次发放金额为100元左右。而对高端客户一个奖励权奖1.08万元的奖金,是隔季度发放,约需5年时间发完。该公司对商家收取的佣金,是每半个月一次。因此,他们收入的资金远远大于返还消费者的资金。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公安厅、人行济南分行等部门进行了调查,对众旺公司“消费储值”的性质和危害作出如下认定:一是涉嫌以变相非法融资形式诈骗。二是诱发投资性消费和虚构消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三是社会危害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