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新规实行近一周 部分商家仍违规开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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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 09:07 北京日报 | ||||||||||
发票开具新规定从本月1日实行以来,已经有将近一周的时间了。然而记者昨天却发现,在部分餐厅、KTV及美容美发店里,商家给消费者开具的发票依旧像过去一样内容不全,有的商家甚至表示没有发票可开。 在广安大街上的一家中式餐馆里,记者看到,当消费者在结账后索要发票时,收银员只是数着定额发票上的金额撕给消费者完事,丝毫没有填开发票上时间和付款单位的意思
记者随后又来到长安街沿线附近的一家KTV,装作等人站在结账处。记者在这里看到,索要发票的消费者虽然不多,但是收银员给消费者开的发票却是无一例外地都没按规定填写开票时间和付款单位。记者询问收银员:“不填时间和单位能报销吗?”收银员回答:“可以呀。”“发票新规定不是要求填齐才能报的吗?”“我们没听说。” 接着,记者又来到北三环附近的一个小区,走进一家规模不太大的美容美发店,询问消费后能否开发票。店员一听要开发票,便爱答不理地说:“我们这儿没有发票。再说,我们店里的客人也从来没要过发票。” 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为此提醒消费者,新实行的《关于规范普通发票开具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商家应该在消费者消费后为其开具发票。因此,消费者有权在消费后获得发票。 《通知》还规定,定额发票必须准确填开日期,不得虚开或不开日期。商家开出的填开项目不全,或是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的发票,按规定都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 与此同时,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地税部门在对单位和个人实施检查时,将按一定比例抽查发票的开具行为。对违反发票开具规定的单位,地税稽查和检查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其进行处理。本报记者 黄玉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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