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仅开半月 维修一拖半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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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 08:26 中国质量报 | |||||||||
贵州一消费者购买了一辆捷达牌轿车,使用半个多月就出现问题,由于厂家与销售商互相推诿责任,半年之后,这辆车仍停放在修理公司里。 据当事人陈明权介绍,2004年1月4日,他以儿子张雷的名义,向黔南锐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锐嘉公司)购买了一辆捷达牌轿车,此前已付按揭款4.4万元,锐嘉公司当日交付车辆。同月24日,陈明权驾车外出,途中车辆机油报警灯突然报警,且不能行驶。
修理公司派人把车辆拉回贵阳进行检查,结论为车辆发动机三通水管被不明物质堵塞,导致发动机冷却不能正常循环、水温升高、降温风扇工作达不到正常效果、水温报警灯不能报警,发动机水温继续升高,将机油烧焦,三通水管损坏,导致发动机内部损坏。 车辆检查结果出来后,陈明权认为事情很简单,车辆的维修应该由销售商或者厂家负责,但后来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锐嘉公司认为,车辆的问题出自于车辆本身,维修应由厂家负责。而一汽大众公司则表示,未经特许经销商售出的车辆,厂家概不承担任何质量担保。就这样一拖就是半年。 究竟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锐嘉公司只等同于贵州四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四扬公司)的地方代理,后者才是一汽大众公司的特许经销商,所持态度与锐嘉公司一致。而一汽大众公司并不承认锐嘉公司的销售资格,在该公司的服务热线中记者得到证实,一位徐姓客服代表说,该公司对未经特许经销商售出的车辆不承担任何质量担保,因为不能保证车辆在未经特许的销售过程中出现其他问题。 陈明权说,经销商与生产企业的互相推诿使他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已花了10000余元的费用,并仍然正常支付每月近4000元的银行按揭,但本该他使用的车辆,却停放在修理公司里。目前,他正在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7月上旬,该车辆三通管内的不明物质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尼龙及一种化合物。 作者:本报记者 欧阳维民 刘 艳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