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公司公开表态 健怡可乐不含安钠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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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9:0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胡笑红) 因认为可口可乐公司旗下的健怡可口可乐产品中加入了精神药品“安钠咖”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天津一消费者李先生提起了一场公益诉讼,向天津可口可乐有限公司索赔1元钱,日前天津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昨天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王雷给媒体发来回应函,公开表示:健怡可口可乐产品中不含有“安钠咖”,完全可以放心饮用。
王雷向记者表示,首先可口可乐公司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并已通过有关质量、卫生部门检验合格。出于产品口味和工艺需要,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健怡可口可乐产品采用了少量咖啡因和苯甲酸钠作为配料。这两种成分在健怡可乐产品中使用量和使用范围,是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中分别少量含有上述两种成分与“含有安钠咖”是两种不能等同的概念。 据了解,原告李先生诉称,他前不久在天津家乐超市东丽店购买了一瓶被告生产的无糖型健怡饮料,回到家后,他意外地发现该饮料标明的配料中含有咖啡因和苯甲酸钠。曾多年从事乡村医务工作的李先生深知这两者的混合物正是国家严格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安钠咖”,并且,“安钠咖”已被公安部列为新型廉价毒品,这种饮料喝多了,不仅对人体无益,反而还会伤害身体。据此,李先生将可口可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收回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健怡饮料产品,退还他本人购买该饮料的价款1.8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钱并赔礼道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陈君石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则完全否定了该案中消费者的观点,他认为,安钠咖是一种药物,它需要上千倍甚至上万倍一罐健怡可乐中咖啡因和苯甲酸钠混合才能形成,因此,健怡可乐中咖啡因和苯甲酸钠只能算是食品添加剂,它的使用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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