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硕士挪用八十余万公款炒期货血本无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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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11:20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8月30日电(记者何云江)贵州一公司经理涉嫌挪用公款81万余元炒卖期货,不料所有交易悉数亏空。贵阳中级法院日前一审开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明镜现年40岁,硕士学位,原系中国包装进出口贵州公司业务一部经理。1996年10月底,中国包装进出口贵州公司与贵州晴隆魔芋开发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包装公司必须于当年11月10日前将50万元汇入对方的指定帐户。李明镜随后
此时,李明镜正在筹集个人炒卖期货资金。他向对方提出,先留下15万元作为预付货款订金,自己将其余31万元划走。同年11月11日,李明镜在期货公司营业部开设个人资金帐户,将汇票中的30万元存入其中,供自己炒卖期货。此后,被告人李明镜还将广东两家企业付给包装公司的30多万元货款,擅自转入自己个人帐户继续炒卖期货。 至1998年10月,李明镜先后将公司81万余元的公款挪用炒卖期货,且全部亏空。1999年12月,李明镜在发现公司有所察觉后潜逃。 被告人李明镜在庭审中辨称,他担任公司业务一部经理后,由于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在虚荣心的趋使下,为给人精明能干的印象,他决定以个人名义炒卖期货,想获利后补平公司亏空。 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