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质量技监局加强源头管理 要求三证企业落实三项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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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07:57 中国质量报 | |||||||||
本报讯 (记者欧阳维民刘艳)日前,贵州省贵阳市质量技监局要求,该市两城区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必须制定《重大故障和重大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制度》、《生产条件变化报告制度》、《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月报制度》。 获证企业的生产设备发生重大故障(如生产流水线停机、运行不正常、锅炉非正常停
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需将上月产品出厂情况以《产品质量出厂检验情况月报表》的形式报贵阳市质量技监部门。质量技监部门不定期对企业出厂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企业整改。对伪造检验数据、不进行出厂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出厂销售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必要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作者:记者 傅小冰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