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招减少缩水楼纠纷 广州政府售前测预售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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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 13:39 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黄颖 通讯员 穗房宣)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去买房,却碰上房子变大或缩小的情况,可真是件麻烦事。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天传出一个好消息:该局将要求开发商在预售前把商品房预售面积报该局备案,或由该局测绘所进行预售面积测绘,以减少发生购房面积与产权面积不符的纠纷。有关具体措施可望明年出台。 这一新思路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测绘所总工程师袁国辉昨天透露的。按照目前的测
按照去年6月起实施的《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可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不能退房;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可以退房,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但有关这方面的纠纷仍时有发生。如一些开发商在出售时刻意缩小商品房面积,业主收楼后才发现产权面积大了,但又未达到3%的差异,致使一些业主无端要多补2万元-3万元的差价;有些楼盘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虽然超出了3%,但业主因房子已升值而不愿退房,开发商又不肯进行双倍返还,也容易产生纷争。 袁国辉昨天表示,按照新的思路,测绘所在楼盘预售前,就根据其规划图纸测绘每套商品房的预售面积,或者由开发商自行测绘后报送备案。该一做法有利于对开发商进行监管,有望大大减低预售面积与交楼后实测产权面积的误差,从而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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