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红榜”竟然交钱就能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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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 10:43 中国质量报 | |||||||||
“他们称9月份是全国质量月,只要交纳3000元,就可以把我们的企业产品作为‘质量红榜’登在广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的某杂志上。”8月26日,南宁私企业主李老板疑惑地向本报广西记者站举报说,多位自称是广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的某杂志社的工作人员的人,近日频频给他们打电话,以刊登“质量红榜”为名索要钱财。针对此事,广西区质量技监局有关人员郑重声明,该局目前没有主办任何杂志,也没有支持或参与类似“收钱评‘质量红榜’为企业宣传的活动”,并表示将对此展开调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李老板向本报记者介绍说,对方只是一味地打电话介绍其活动,先是李姓男子给他来电要求参加所谓的‘质量月质量红榜’活动,接下来陆续又有刘姓、杨姓男子打来电话催促赶快交钱把此事办了。并且表示如果同意参与,则会马上派人过来收钱办妥有关事宜。 无独有偶,当地媒体《南国早报》也接到类似举报。一位举报者称,最近,一王姓男子自称是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的一家杂志社工作人员,频频打这样的电话给广西一些企业要钱要求参加“质量月质量红榜活动”,要价同样是每个企业3000元。 几天前,苍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向记者反映,他们那里的一些企业最近经常接到要钱电话。该县一位接过此类电话的企业人士说,电话大约一两天打一次,对方自称是某杂志社的,现在联合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搞一个“质量红榜”活动,每家企业需交纳3000元,至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则没有要求。这位企业人士还说,该男子在操作此事时很“神秘”,只留下办公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6号”,在被问及其电话号码及相关资料时,就言称“会再来电话”。据称,这一情况在广西其他县市也发生过。 记者随后前往南宁市新竹路调查,发现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地址是新竹路12号,而新竹路26号是一个宿舍区和几家销售公司,未见某杂志社招牌,问及周边店主及门卫,均肯定地说:“新竹路26号没有杂志社,也没有广告公司。” 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办公室吴主任对此声明,该所从未参与过此类宣传活动。他透露,最近曾有一些人员针对即将到来的全国质量月,企图联合该所共同策划为企业做宣传,但均遭到该所拒绝。(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