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表态:预收“小费”涉嫌索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15:1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中国消费者协会昨天就国内个别旅行社预先征收“小费”的做法明确表态:预收“小费”涉嫌变相索要,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广东某旅行社近日在其推出的国内游“VIP系列团”中向消费者提出了“如果服务满意,请支付导游小费(20元/天)”的明确要求,且此项费用采取了“预先征收”的办法,引起了社会舆论的争议。
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小费”与服务质量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寄希望通过收取“小费”的做法杜绝“购物回扣”等问题,难以在消费过程中得以实现。而且,“小费”并不是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拒绝“小费”的发达国家也不在少数。在我国,“小费”能否得到普遍认可,将取决于广大消费者的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