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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将统一 杜绝霸王条款还得靠法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14:08 南方日报

  本报讯 某汽车贸易公司的徐先生和160多名买家,在购买广州员村某湖畔花园房子的过程中,遭遇到开发商的“霸王”条款,事件经本报披露(详见本报8月24日C01版)后,许多在购房过程中遭遇过“霸王”条款的业主纷纷致电本报,一些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在接受笔者采访时强调:杜绝“霸王”条款还靠制规立法!

  补充协议很难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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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陈文椿教授认为,要杜绝“霸王”条款,必须依靠人大立法,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规定,以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如何界定“霸王”条款;第二,一旦确定,如何制定惩处措施。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笔者,广东省正考虑制定统一的商品房认购书,广州市也将同步进行。该负责人说,一旦统一商品房认购书出台,将在认购环节杜绝“霸王”条款的出现。但他也强调,即使有了统一的商品房认购书,在具体的购房过程中,开发商与购房者还将签订《补充协议》,由于各楼盘的情况不同,各购房者的意愿也不同,所以《补充协议》将是千变万化的,很难统一监管,其中仍难免“霸王”条款的存在。

  广东省房协办的李副主任认为,在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到位的情况下,要对付“霸王”条款,关键还得靠行业自律。

  律师陪购费用高过定金?

  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的周百灵律师认为,由于认购协议书是由开发商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其条款基本上是根据开发商利益制定的;同时认购协议书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被认为是有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当开发商问“既然你认为不公平,为什么还要签认购书”时,购房者常常哑口无言。

  周律师认为,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开发商与购买者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外,更关键的原因在于购房者缺乏法律意识。各开发商所提供的协议书都是经他们的法律顾问长期研究而制定的,里面的条款都是于开发商有利的,而许多购房者看不懂,甚至忽略不看就签订认购协议,而不对认购书中对自己不利的条款提出更改要求,这样,日后打起官司胜算很小。 

  周律师建议,要防止这种状况,首先是消费者自己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买房时可以请律师或专业人士指导。建设厅曾下发文件,倡导推行律师代理购楼,就是一种很好的预防措施。

  不过,对周律师的建议,许多购房者不以为然,因为这样做的话,付出的律师费有可能比购房的定金还高,除非物价部门能制定律师代理购楼的收费标准。

  本报记者 赵南坚 实习生 郑杨 黄萍 陈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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