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质奶粉阜阳商人再被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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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08:11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合肥8月25日电 (刘稳梧 闵霆计) 继阜阳市工商局周棚工商所两原副所长被判刑后,该市伪劣奶粉事件中的销售商张俊田日前又成为民事赔偿的被告。原告张某要求张俊田及阜阳友芳食品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各种费用25万余元。
原告张某之女蓉蓉2003年4月出生之后,一直单一服用从张俊田开设的联华超市购买的“绿元牌好宝贝1段”奶粉近50罐,直至该婴儿8月11日死亡前入院治疗。 2003年9月15日,原告张某将其女儿未服用完的奶粉送至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发现蛋白质含量仅为2.56%,远低于国家12%至18%的标准。随后,张某向周棚工商所投诉。由于张俊田通过宴请、贿赂工商管理人员,致周棚工商所两位副所长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并于日前判刑。张俊田也因销售伪劣奶粉被逮捕。 同时,原告张某经调查得知,张俊田销售的奶粉系从阜阳市友芳食品批发部购进,因此将经营该批发部的刘某作为共同被告。 据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由于张俊田正被羁押中,刑事案件尚未审理。阜阳中院决定待刑事案件结束后,再开庭审理此民事赔偿诉讼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