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工商部门提供技术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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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07:40 中国质量报 | |||||||||
本报讯(记者沈洪)8月19日,记者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日前,该局向各地级以上市质量技监局、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等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质检技术机构充分发挥检验检测作用,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 今年以来,广东省质量技监部门和工商部门在监管生产和流通领域方面通过沟通和合作,两部门充分发挥了各自打假治劣的作用。随着工商部门对市场商品监管力度的加大,质
广东省局要求各级质量技监技术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责,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统一协作的重大意义。要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在为质量技监部门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好技术保障的同时,要主动与工商部门沟通,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对工商部门商品质量的送检业务,要做到热情、及时、准确。 各级质量技监技术机构要加强内部建设,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科学、公正、准确。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以优良的作风和扎实的技术为工商部门的商品送检业务进行服务。对无故拒绝、怠慢、刁难送检业务者,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质量技监部门还要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技术机构在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各类检验检测业务时,做到科学、公正,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处理。 为了能够畅通服务,在近日广东省质量技监、工商两局领导参加的座谈会上,省质量技监局领导还希望工商部门在检验检测过程中如遇质量技监系统技术机构不按规定办事,刁难、推托等情况,及时通报质量技监机关予以查处。 作者:任敦文 柳敦珍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