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炮轰金融不平等格式条款 火力集中攻房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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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 14:37 法制晚报 | ||||||||||
相关报道: 专家认为银行无权强制要求借款人就房屋全额投保
本报讯 (记者 汪红) 今天上午9时30分,中消协向社会公布了其对目前金融领域中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点评意见。这是自去年点评电信、邮政、商品房、汽车等方面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后,中消协本年度公开点评的第一个项目。 在公开征集不平等格式条款并邀请各方面的专家认真讨论后,中消协提炼出六条点评意见: (1)电话挂失不担责、生效时间往后延。 点评意见:不论电话或者书面挂失,只要银行接到挂失请求,就负有立即止付,确保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义务。 (2)不可抗力随意用、混淆概念欲免责。 点评意见: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储蓄卡交易不成功就由银行承担责任,因通讯和供电中断造成的交易不成功,不论起因如何,都应由银行先行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第三人责任,银行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但绝不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3)章程规定单方改、强迫对方受约束。 点评意见: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4)柜员机记录不算数、存款数额银行定。主要是针对柜员机吞卡现象。 点评意见:银行有向消费者明确说明和警示的责任,此外银行还应采取措施,保证交易安全;如当持卡人投入的钱超过规定限额时,银行应当且必须有技术手段保证原款自动返还。 (5)银行强定保险人、指定律师你埋单。 点评意见: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律师服务,有权自己挑选保险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其次,消费者享有知悉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的权利。此种作法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有失公平。 (6)抵押贷款购房屋、全额保险才放款。 点评意见:目前借款人的贷款数额并非房屋全部造价,银行对房屋所具有的保险价值仅限于贷款本息部分的价值。即使可规定一个最低的投保额度,也不能强制要求借款人就房屋全额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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