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霸王条款年底消失 申诉受理判定标准制定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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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10:05 北京娱乐信报 | |||||||||||||
昨天,在信产部举行的“电信服务年研讨会”上,信产部电信管理局服务质量监督处副处长沈泳涛说,《电信服务标准(试行)》在完成刷新后,将于今年下半年更改名称并正式发布施行,与此同时,《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判定标准》也正在加紧制定过程中。这意味着备受消费者诟病的电信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将在今年年底前彻底死去。 沈泳涛说,信产部正在加紧完善电信服务管理制度建设,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目
昨天会上,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都认为,虽然激烈的市场竞争让运营商开始转变观念,对电信业务的开发也从开始时的满足需求为主转向根据客户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由此电信服务市场正逐步由企业主导型、产品主导型向用户主导型转变,电信服务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但随着消费群体多元化格局的初成,电信服务矛盾也开始了深层次化,电信服务问题也正朝着日益复杂化的趋势发展。沈泳涛亦表示,尽管各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来改进服务质量,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电信服务水平已是今非昔比。但是仍然跟不上社会需求的变化,与国际电信服务先进水平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作为中国消费者权益的代言人,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说,消费者对于有瑕疵的电信服务应该多进行投诉,同时,运营商也应该尊重并积累这些投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武常岐说,电信服务业作为一个基础行业,其竞争力和服务水准实际上是和企业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准有相当大的关系。 对此,沈泳涛表示,今后数月,为了促进电信监管各项制度和整规措施的贯彻落实,全国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工作的中心将逐步转移到组织多层面、全方位的监督观察活动上来。 部分电信霸王条款 1.电话卡有效期到期后,卡内余额不退、过期作废。 2.电信指定银行缴费不公平,消费者到指定银行缴费,但银行又要求消费者开立个人存款账户。 3.合同免责条款不能免责。 4.电信业务合同颠倒义务。 5.运营商强行让消费者接受运营商其他单方要约。 (记者 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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