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用电享受居民价 贫困生每天补助4元伙食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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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18:1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莉) 新学期开学在即,大学生的吃饭问题成了有关部门关心的焦点。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粮食局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支持高校建设“菜篮子”。从新学期开始,高校学生食堂、澡堂用电将由现行的“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电价统一调整为居民用电价格;高校用管道燃气统一按照居民用气价格执行;高校学生宿舍、食堂和澡堂等生活用水也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同时,继续执行对校园独立核算学生食堂的免征营业税政策,在2005年年底之前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一优惠政策的目的是为学校减负,让大学生吃上更便宜的饭菜。今年开学后,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学生,有关部门还将给予伙食补助。各高校普通本专科学生按在校生总数5%的比例,按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时间暂定为一年。 通知要求,凡进行食堂伙食价格调整的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助应在调价当月下发,并严格做到“先补助、后调价”。补助款应按月直接拨入学生饭卡。在补助专项经费到位前,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经费暂由学校垫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