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讨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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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7:22 中国质量报 | |||||||||
李某的家人至今无法接受那场飞来之灾。 2004年4月28日中午,李某在回家的路上,通过一消防通道时,遇魏某从3号楼上坠落,正砸在李某头上,导致二人均当场死亡。 经调查,案发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有,并委托北京市朝阳区物
李某的家人认为,案发地部分楼层通往阳台的门没有上锁,为魏某走到南阳台坠楼提供了机会;该楼北消防通道建有塑料顶棚,能对出入人员安全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而南消防通道则没有建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物业公司和房管部门对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持放任、默许态度;对物业存在的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没有进行及时维修养护和安全管理,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居民人身安全,因此,对方对魏某坠楼砸死受害人李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权益,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作者:岳非丘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