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五类食品必须明示店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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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7:19 中国质量报 | |||||||||
本报讯(白青堂)最近,笔者在山西省阳泉市沙江酒店看到,在一进大门的醒目位置挂出了一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公示牌。这是阳泉市质量技监局在全市推行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登记公示制度后出现的新气象。 公示牌上写着:我单位所使用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食用醋等产品已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加贴QS标志,并经国家法定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餐饮业为消费者提供的是特殊的“产品”,其使用的原材料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餐饮食品的质量。对餐饮企业使用的五类食品的质量监管显得十分重要。 自去年国家推出对小麦粉等五类食品首批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QS)后,阳泉质量技监部门在今年年初对全市各类商业零售网点普遍进行了执法监督,结果发现商场中所售这五类商品绝大部分都有QS标志,基本上达到了国家要求。然而在大量使用这五类食品的餐饮业,却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进入今年6月份,阳泉市质量技监局在全区的餐饮网点及单位食堂、幼儿园等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公示、登记制度。这项制度规定,全市所有的饭店、宾馆、学校和单位食堂都必须对作为加工原材料的小麦粉等五类食品进行安全进货检查验收登记。登记验收的内容包括所进食品的商品名称、生产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购买时间、供货单位、电话、负责人姓名、验收人员的签字、押印等;并在大厅或门厅显著位置悬挂食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匾,向消费者公示五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厂家、检验结果以及监督电话;并承诺所用五类食品要用符合QS要求及有QS标志的食品。同时,该局还在全市设立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制度,严把进货渠道,随时对食品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者:白青堂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