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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腿城变生合同纠纷 浙江金华火腿再遭重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 18:51 中国新闻网

  到底是谁骗了谁?

  作为金华火腿行业协会的会长,倪志集见到记者时无奈地说:“我被骗了,而我又骗了更多的人。”一座曾声称要“传承千年火腿文化、光大金华火腿产业”的“金华火腿城”,开张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就面临着全面崩盘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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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志集所说的“骗人”者,就是指金华火腿城有限公司的控股方、当地有名的房地产企业——浙江金华美邦置业有限公司。美邦置业提出,要解除与金华火腿行业协会联办火腿城的协议,决定中止与经营户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火腿城内全体经营户退出其所租房子。自从收到美邦置业要求退出租赁房屋的通知,倪志集和火腿城的经营户就认为,是身兼美邦置业和火腿城两家公司董事长的叶建新欺骗了他们。

  而当美邦置业的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孙俊华听到记者对倪志集这句话的转述时,情绪显得有些激动:“他倪志集一个七十三岁的人了,还能那么容易被人骗吗?在我看来,是他骗了叶建新才对!”孙俊华说:“现在我们觉醒了,不想再往水里扔钱了。”

  谁能想到,就在一年前,美邦置业和火腿行业协会,这对合作伙伴还在尽心竭力地为金华火腿的发展描绘一幅诱人的巨大蓝图。

  短暂的蜜月期

  自二00三年三月起,美邦置业与金华火腿行业协会相互接洽,准备联办“金华火腿城”。美邦置业给出了相当诱人的条件:由美邦置业注资二百万元,金华火腿行业协会以无形资产投入百分之十的股份,共同成立金华火腿城有限公司,申请经营年限在三十年以上。美邦置业将位于金华市区李渔路与义乌路交叉口的黄金店铺三年内(贴租金五百万元)无偿供金华火腿经营者、厂家使用,每年投入八十万元的广告宣传费用。更为吸引人的是,美邦置业还提出,在整合金华火腿资源的同时,嫁接文化、旅游、餐饮、农业等产业要素,将火腿城办成一个综合性的、全国最大的火腿集散中心,培育并做大金华的火腿产业。

  对于正受市场散乱困扰的金华火腿业来说,美邦置业开出的这一系列优厚条件正是他们迫切需要的。二00三年四月,金华火腿行业协会与美邦置业进行了联姻,成立了金华火腿城有限公司,期望对火腿行业加以规范管理、扩大销售、相互监督、公平竞争,提升全行业的美誉度和诚信度,打响金华火腿的统一品牌。金华火腿行业协会的会长倪志集凭借自己的社会影响力,招集了大批金华火腿的经营户进入火腿城。与此同时,云南宣威火腿、江苏北腿等生产企业也都纷纷赶来要求加盟,火腿城内的四十家火腿店铺一时成了抢手货。

  在经历了二00三年“毒火腿”事件以后,金华火腿业一度陷入低谷,火腿城的经营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传来了让他们震惊的消息。

  合同中止纠纷初起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金华火腿城有限公司在《金华日报》发布“清算公告”,在火腿城经营户中引起了很大的震动。金华火腿城有限公司以“毒火腿”事件使其蒙受重大损失、经营上已经资不抵债为由,提出清算要求,希望中止与经营户之间的《商铺租赁合同》。而美邦置业作为完全控股方,以火腿城有限公司进行清算为由,解除了与该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向火腿城内的经营户发出了限期退出房子的通知。

  火腿城内的经营户则认为,他们与火腿城有限公司签有合约,无偿使用店面营业房的合约明确履行期限为三年,未经各经营户协商同意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经营户认为,既然店面的使用是无偿的,那么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的所谓“毒火腿”事件,并不构成火腿城有限公司经济上的损失。

  倪志集认为,联办火腿城的设想最早是美邦置业提出的,也是美邦置业派人来与火腿行业协会接洽并开出诱人的条件。美邦置业现在提出中止合同,他认为当初是美邦置业骗取了自己的信任,而自己招集大批经营户进入火腿城,则是欺骗了广大经营户,“一个大骗子,一个小骗子”,而引起纠纷的始作俑者,则是美邦置业。七月五日,火腿行业协会在《金华日报》发布了公告,不承认火腿城有限公司的清算,认为经营户可以按原合同继续营业。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冯波认为,美邦置业将火腿城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旨在逃避该公司及美邦置业在火腿城应负的经济、法律责任;而美邦置业是火腿城租赁房屋的房主,火腿城有限公司与经营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是美邦置业授意的结果,因此,火腿城有限公司的清算并不影响经营户继续租赁火腿城的房屋;同时,经营户免租三年使用美邦置业的房屋,既是美邦置业创办金华火腿城的具体措施之一,也是对经营户的承诺。因此,美邦置业应该切实履行房屋的出租义务。

  但是,美邦置业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美邦置业已经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并且,美邦置业与火腿城有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火腿城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申请清算,并非是单方面的故意毁约。

  调解失败矛盾加剧

  就在经营户等待美邦置业的说法的时候,双方的矛盾却在不断地加剧。四月份的一个夜间,火腿城入口处牌匾上的“金华火腿城”五个字被人悄然拆卸。火腿城内的经营户认为是金华火腿城董事长叶建新故意派人将牌匾破坏。宗苏食品公司的老板马中苏就此事向叶建新指出的时候,叶建新却说:“这是我的错。”

  经营户还向记者反映,叶建新在催促一品香火腿经营户陈丽华腾空营业房的时候,竟威胁说要打她的耳光,并且公然指着经营户们骂道:“你们都是贼!都是生产毒火腿的!”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美邦置业已经开始拆除位于路面的一家店面,多家店面已被迫关门,而一幅反映宋代民俗的宣传广告已经被撕破。冯波律师表示,即使最后合同依照美邦置业的意图被中止了,拆除的执行人也不应该是美邦置业而是当地法院。

  面对不断升级的矛盾,火腿城经营户应开发区工商局之邀,曾试图就有关事项与叶建新作进一步的交流和协调,叶建新却避而不见。而火腿城总经理吕伟正说:“我只是个打工的,我什么都不清楚。”

  孙俊华:倪志集在推卸责任

  记者随后找到了美邦置业的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孙俊华。孙以“个人名义”告诉记者,作为美邦置业的股东之一,从一开始董事长叶建新提出投资,他就持反对的意见,因为从事房地产行业,他认为美邦置业对火腿行业并不了解,更没有经营的把握。因此,与火腿行业协会联办火腿城,并没有通过公司董事会的研究和决定,叶建新对火腿城的投资,严格地说只能属于个人的投资。

  对于是谁最早提出联办火腿城的事,记者从孙俊华那里听到了与倪志集不同的说法。孙认为是倪志集先找到董事长叶建新,并向他描述了经营火腿城的巨大效益。即使按照倪的说法,是美邦置业先与火腿行业协会接洽,那也只是现在已锒铛入狱的前美邦置业员工朱浩明的个人行为(朱浩明因涉嫌在二00三年五月至八月间非法收受回扣,于二00四年七月二十二日被金华警方逮捕),因为在火腿城有限公司成立、朱就任其常务副总经理之前,他还并不是美邦置业的员工,不能代表公司。他又强调说:“当时如果不是倪志集口口声声对叶建新保证在火腿商标使用上的收益,对火腿行业一点都不了解的叶建新会轻易去冒这个险做这种好事吗?而经营火腿城近一年的时间里,我们根本没有收到一分钱,反倒赔进去好几百万。不知道到底是谁在骗谁。”

  孙俊华又告诉记者,因为去年的“毒火腿”事件,很多经营户的经营已经陷入困境,在因合同发生纠纷之前,就有十余家经营户找到美邦置业,要求中止合同并退还押金以及店面装潢的费用。直到火腿城有限公司发布清算公告之后,仍有一些经营户陆续上门要求中止合同,美邦置业也都同意并退还了押金和装潢费用。孙俊华说:“火腿城是一个整体,经营户不接受统一管理,在自己经营不好的情况下就要求退出,剩下那么几家还叫‘城’吗?这违背了我们投资的初衷。”因此,美邦置业最终选择了中止合同,撤出投资。

  在采访的过程中,孙俊华的情绪一直显得有些激动。提到火腿行业协会,他认为倪志集不过是想保住火腿协会并从中获益。他向记者透露,自火腿城有限公司成立以后,美邦置业就承担了协会的工资、奖金,配给协会车辆,并且以每平方米一千七百元的超低价格,将位于市区李渔湾的住房卖给协会中的一些人。更为重要的是,火腿行业协会以无形资产投入百分之十的股份,倪志集是以股东代表身份在撤消联办火腿城的协议上签过字的。在孙俊华出示的有关资料中,记者找到了相关的股东会议纪要及函件,上面签有火腿行业协会会长倪志集与常务副会长蒋正路的名字。

  孙俊华认为倪志集只是个文化圈中人,其实倪自己也并不懂火腿行业的一些事,很多经营户其实都没有生产火腿的能力,而倪在公司对经营户提出的要求上并没有把好关。记者在另一份会议记录中也看到了倪志集自己的话:“我不懂火腿”。孙说,火腿城开办时,许多经营户都是倪志集招集来的,而当这些经营户向倪志集讨说法时,“身为股东之一,倪志集是在推卸责任。”

  火腿协会管理疑点重重

  在经营不善、认定投资失败的情况下,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美邦置业要求与火腿行业协会解除联办火腿城的协议,并发出了函告。六月十七日,金华火腿城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召开,美邦置业与火腿行业协会决定解除协议,并对火腿城有限公司进行清算。这一切看起来都顺理成章。

  然而,记者在整理相关资料时发现了一个令人怀疑的问题。在美邦置业于二月二十八日发出的关于解除联办火腿城的协议的函下面,火腿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蒋正路签了字,内容为:收到此函,同意解除。签字日期是二00四年二月二十九日。而在另一份火腿协会发给美邦置业的函中称:美邦置业于二月二十八日所发的函,协会是在七月二十二日收到的,并称有关解除协议的问题应交由协会讨论,不承认个人对此的意见。发函日期是八月二日。

  记者就此采访了金华火腿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蒋正路。对于这个自相矛盾的说法,蒋正路对记者的解释却显得含糊不清,不知所云:火腿协会在“毒火腿”事件发生以后,也看到了火腿城经营的惨淡,因此在二00四年二月曾向美邦置业提出解除协议并退出股份,而收到美邦置业的函确是在七月二十二日。令人费解的是,同在一个城市的两家单位,一份有关合同的函告,竟传了近五个月之久。

  对于同意解除协议的签字,蒋正路说:“那的确是我个人的意见。”当记者就七月五日火腿行业协会在《金华日报》发布公告,不承认火腿城有限公司的清算并认为经营户可以按原合同继续营业一事向蒋正路提问时,蒋说:“那是他(倪志集)个人的意见,我不知情。”而对于孙俊华所说的许多经营户要求退出火腿城经营一事,记者从蒋正路那里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我当时也做过他们的工作,如果生意不好,那就退掉算了。”

  不想再往水里扔钱了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记者一直在寻找这次合同纠纷的另一个主角、兼美邦置业的董事长叶建新,但最终还是没有见到他本人,他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孙俊华对记者解释说,叶建新在七月底陪客户去了俄罗斯,于采访的前两天才回国休息,因此没有接受采访。关于叶建新对经营户的几次偏激的言行,孙俊华作了肯定。但他同时又表示,“金华火腿城”的牌匾绝对不是叶派人拆掉的,他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拆的。叶建新的性格确实是比较急躁,因此叶说“是我的错”完全是被经营户逼急了的一时气话。而骂经营户都是制作“毒火腿”的“贼”,孙俊华说当时这话他也听见了,因为叶认为在火腿经营者中,确实有一些人在制作卫生状况极差的秋季腿。至于拆店面,孙则认为火腿城的铺面本来就属于美邦置业,而所拆的两家店面,其经营户早已退出经营,“难道拆自己的东西也叫非法吗?”

  一些火腿经营户对美邦置业这种做法提出了自己的怀疑,他们认为这家房地产企业当初对这项工程投入巨资,是在利用金华火腿在全国范围内的声誉炒作自己的地皮。在炒作成熟同时金华火腿又受到“毒火腿”事件的冲击之后,美邦置业抛弃了金华火腿。在查找有关金华火腿城的资料时,记者意外地发现了一则于去年刊载的新闻。在该条题为《金华建造火腿城困境中的振奋举动》的新闻中,美邦置业的一位负责人坦言:“冠冕堂皇的理由当然是为了金华火腿的振兴,但另一方面也是想借机炒热自己的楼盘。”

  中国金华火腿城选址在金华市区李渔路上,而李渔路已经成为金华市区东西向跨度最大的一条主干道。李渔路以市政府为中心支点,东连金东区政府,并将通过金义东快速通道与义乌、金丽温高速公路相接,西连婺城区白龙桥,进而与兰溪、杭金衢公路相通,形成了一个非常便捷的物流通道。可以说,这是一块不折不扣的黄金地。

  孙俊华当即否认了这种说法,作为房地产经营者,当然要为自己的主要经营项目考虑。但是在二00三年房价飞涨的时候,甚至是在“毒火腿”事件闹得纷纷扬扬的时候,美邦置业并没有卖掉这块地产,尽管开始不同意这项投资,但“当时我说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坚持,这是作为一个金华人的良心”。

  孙俊华还透露,即使是在记者采访这些天,仍有少数经营户要求中止合同,但他已经不同意了。美邦置业已经决定通过法律来解决合同纠纷。他认为是宗苏食品公司的老板马中苏组织剩余的经营户坚持不退房,因为“确实有少数几家经营状况比较好的”。但是美邦置业是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不能为了火腿城内少数几家盈利的经营户而继续这种血本无归的投资。他指责一些经营户在经营中不服从管理,有时甚至违反合同无故停业,这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火腿城来说是重大的损伤,“我们是商人,不是慈善机构,我们的钱也是辛苦赚来的,不能往水里扔。”

  金华火腿前途堪忧

  尽管金华火腿在全国乃至更广的范围都有着响亮的名声,但火腿业在金华一直处于散乱的状况,各企业小、散、弱,一直没有形成拳头优势。在经历了品牌争议、“毒火腿”事件之后,金华火腿又遭到了迎头一记闷棍。美邦置业作为商家采取中止合同的自我保护做法,火腿行业协会内部缺乏有序的管理,而原来作为既得利益者的火腿经营户,一方面不愿放弃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在经营上却仍持续着个体经营的散乱状态,种种原因造成这样一次合同纠纷,金华的火腿业再一次失去了方向。眼见一个集中展示、销售的平台已经搭建形成,却在这时被釜底抽薪,重新回归到散乱状态,让人不禁为金华火腿未来的发展表示担忧。

  在各方发生纠纷的过程中,火腿行业协会曾试图使双方达成一定程度的和解,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者曾问孙俊华,如果一部分经营户能够搞好经营,他们不愿意退出铺面,美邦置业会不会作出一些让步。孙俊华表示,美邦置业对火腿行业已经失去了信心,火腿城绝不会再搞下去了。对于不愿退出铺面的经营户,美邦置业将寻求法律解决。“在商言商,不管金华火腿有多长的历史,既然作为一种商品,就交给市场规律来决定。扶持金华火腿发展这么大的担子,不是我们一家小小的公司所能承担得起的。”孙俊华最后这样说。

  记者在采访时看到,营业面积达二千平方米的火腿城中,大多数经营户已经关门歇业,已经没有了昔日的繁华。火腿城短暂的辉煌破灭,看着昔日曾经振奋人心的“千古金华、千年文化”这样的广告词,如何能让金华火腿重整旗鼓,让人困惑不已。金华的火腿已经有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了,如果因为这样一次人为的纠纷而从此一蹶不振,不管是谁造成这种局面,金华火腿的传承和发展,都将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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