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全面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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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 07:16 中国质量报 | |||||||||
本报讯 (佟亚臣秦刚)为落实和加强从源头抓产品质量工作部署,内蒙古赤峰市质量技监局积极探索并勇于实践,他们在总结去年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经验的基础上,要求各直属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全面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 该局的具体做法是:按照方便交通,利于工作的原则,合理划分责任人监管区域,做到“责、权、利”相统一,每个监管责任区均应具有“调查、指导、巡查、整治、宣传、报
监管责任人应承担如下职责:摸准摸清监管区域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情况,建立每个企业的监管档案;对监管区域内所有生产企业实施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条码、代码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帮助监管区域内所有生产企业逐步建立起适合自己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计量监测体系、标准化生产体系、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体系;负责打击监管区域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确保监管区域内无重大责任事故;负责监管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群众宣传和企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管区域内质量重大事故的报告;在流通领域,按照赋予质量技监系统的职能依法开展工作;做好抽检分离工作,逐步把抽样任务落实到区域监管责任人头上。 作者:佟亚臣 秦 刚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