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黑心”者钉牢在“黑名单”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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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 07:10 中国质量报 | |||||||||
拿出来示众的东西,作用常有两种,一是彰显褒奖的光荣榜,一是警策劝惩的黑名单。正应了那句古训:“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然而,另一则“小人怀惠,君子怀刑”的古训,却有助于我们“细分”不同政策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力。“怀惠”者,或者说贪图利益的人往往视“贤”(光荣榜)而不见,见贤不思齐,对于这些人来说,“黑名单”(不贤)一出,其作用要明显多了。不管是“怀惠”、“怀刑”,人们意识到这种情况对自身的利益影响巨大,总不敢等闲视之。
“黑名单”之“黑”字与另一个词密切相关:黑心。由于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终极目标,而达此目的的办法就是降低成本,但合理合法地降低成本是有局限有底线的。降低成本与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则———消费者利益至上,或者说社会责任原则有时会发生冲突。一些企业往往把后者放在次要地位,或者干脆弃之如敝屣。利欲薰心,其心变得无顾忌、无是非,直至变“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社会强制力量的监督和约束,任其“黑”了的心来“黑”大众、“黑”社会,那么,一方面对那些老实规矩的企业是不公平,且易起效尤,失却“贤”心,向“不贤”看齐;另一方面,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谁“黑心”就让谁上“黑名单”,而且,在“黑名单”面前人人平等! 8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媒体正式对外公布了首批54家生产劣质奶粉企业“黑名单”。国家质检总局同时要求这54家企业所在地质检部门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要求,对辖区内“黑名单”企业要彻底没收其劣质产品及原材料,依法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关闭企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建议,对限期整改的要指定专人重点监督,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追查涉及企业劣质奶粉的流向,绝不让劣质奶粉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这一举措可以看作是国家质检总局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黑名单”制度的发轫。 对于那些已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来说,这个消息确实坏得难以承受,但对于广大消费者和诚实经营的奶粉生产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个绝好的消息。作为建立质量信用体系的一种具体的手段,“黑名单”制度成为信用缺失企业的一种“污点”公示方式会长期实行下去。对于那些“黑心”者或“不贤”者,“黑名单”制度可以发挥“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的作用,从而使那些食品质量失信行为无处藏身,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使这些“不贤”者汗颜、恐惧。然而,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建立“黑名单”制度的目的绝非仅仅为了惩戒这些已然“黑心”的企业。从长远角度考虑,“黑名单”制度的意义还要落脚到惩一儆百,使见到这些“不贤”者的人戒慎而内自省这一层面上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规范市场经济的治本之策。“黑名单”是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的一种具体实现形式。国家质检总局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黑名单”制度,是从制度上落实从源头抓食品质量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作者:胡立彪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