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三年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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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13:20 中华工商时报 | ||||||||||
从山东省工商局了解到,为有效解决上市农产品(资讯 行情 论坛)的质量安全问题,山东省将以开展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为突破口,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山东省工商局局长李华理介绍,按照总体规划,山东省工商局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山东省县以上城区788处具备条件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要零售
根据规定,凡是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供货方资质证明、正式发票或其它专用销售凭证,以此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进货渠道合法,如不能证明是安全卫生的产品,有关生产经营者应主动送检,市场开办方应进行检测;对已经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标志的农产品,经检测合格,允许直接进入安全优质农产品专门交易区或销售专柜挂牌销售;对产地已经实行售前检测、取得安全合格证明的农产品,可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同批次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已有150多处市场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点(站),配备了23辆农产品质量流动检测车,并建有12处快速检测室。今后,山东各市都将配备农产品质量流动检测车,在各类农产品市场设立固定检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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