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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单位用水定额指标重核定 超额两成水费加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 07:04 北京晨报

  晨报讯 (首席记者 杨玉峰) 本月起,全市各单位的用水定额指标将重新核定,同时实行严格的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用水量超过定额指标的20%,将按照水费的2倍交费。市水务局局长焦志忠在昨天召开的市节水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水资源短缺目前已是制约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瓶颈。

  从8月份起,除居民用水外,全市各单位的用水定额指标在年初确定的计划指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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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平均核减10%至15%。以每两个月为一个考核期,用水量超过定额20%(含20%)以内的水量,按照水费的2倍交费;超过20%至40%(含40%)按照水费的3倍交费,超过40%以上按照水费的4倍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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