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首起渎职犯罪案一审宣判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 02:53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报道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12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的首起渎职犯罪案件。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白启祥和李亭君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和两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白启祥和李亭君均系阜阳市工商局颍泉分局周棚工商所原副所长。2003年4月至8月,当地居民张林伟夫妇从个体工商户张俊田经营的联华超市购买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启祥和李亭君徇私舞弊,编造材料、隐瞒事实,其行为均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