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双河卫生院因患者输血染艾滋病死亡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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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21: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8月12日电(万毅、鲁皖)怀疑因输血感染艾滋病使患者死亡,其亲属将为患者实施输血治疗的卫生院告上法庭。近日,安徽省金寨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死者叫林志胜,家住金寨县双河镇。其妻蒋家勤在诉状中称,1996年1月1日,林志胜因车祸致右大腿股骨骨折,急诊于双河卫生院,先后进行了两次手术。第二次手术中,患者输了400毫升的全血。第二次手术结束后,林志胜就经常不断感冒高烧,体重迅速下降直到
双河卫生院向法院提供了一份献血领款手续,上有为林志胜输血的全血提供者潘景传的签名,以此证明二者之间的供受关系。在林志胜被确诊患有艾滋病后,金寨县卫生部门找到了潘景传并对其进行了艾滋病检测,结果其HIV抗体为阴性。被告因此认为,林志胜所感染的艾滋病病毒与他在二次手术中输入的血液无因果关系。 原告代理人认为,根据调查,潘景传虽然承认他曾到双河卫生院献血,但否认院方拿出的那份献血领款单上的签名是其亲笔所签。原告代理人同时认为,直到目前,被告方都未能提供林志胜在该院治疗时的病历及输血前供受者两人的交叉配血记录。因此,卫生院无法证实当时输注的血液为合格的血液。 由于案情复杂,金寨县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