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广式凉果将面临大劫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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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14:55 南方日报 | |||||||||
专家视点 央视最近对揭阳市的普宁、揭西3家凉果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制作凉果之事进行曝光,引起了省食品行业协会的高度关注。昨天,省食品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张俊修紧急约见各大媒体记者,通报全省凉果加工企业反馈的意见。他认为,有关国家标准在制定时并没有考虑“广式凉果”加工制作的特殊情况,如果严格执行起来,“
国家标准明显对广式凉果不利 “广式凉果”是我省食品行业中极具代表性的大产业。据统计,全省有3000多家上规模的凉果生产加工企业,年产值在200亿元左右,约占整个食品行业产值20%以上份额。仅在潮安县庵埠镇,就有600多家企业、26亿元的销售额。他说,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全省95%的凉果加工企业素质都是好的,虽然在揭阳、普宁等地个别企业出现了性质严重的问题,但它并不能代表广东凉果整个行业发展的大趋势。通过这次曝光事件,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化、便于整治食品标准和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不过,张俊修认为,“广式凉果”也有一个潜在问题值得有关部门注意,即国家有关标准在制定时,由于“广式凉果”企业都忙于市场销售,没有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所以最新出来的国家标准明显对我们不利。 他说,比如在凉果尤其是果坯的制作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焦亚硫酸钠(即二氧化硫),可以起到漂白和保湿的作用。这是国家允许并通用的,而在使用中是限量使用。“可目前我国出台的新标准规定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为0.05%,对比1994年规定为0.5%到1998年修改为2%的指标,指标的变更量差距太大。不要说‘广式凉果’,就是北方蜜饯,可能任何一家都不符合要求。何况‘广式凉果’原料果坯制作是一年一度受季节限制的,执行起来很困难。”还有,关于使用糖精钠的问题,按照国家标准,除陈皮、青梅、话李、话梅等8种品种可以控制在每公斤5克糖精钠含量外,其余的都应控制在每公斤0.5克。 “广式凉果”与北方蜜饯制作工艺完全不同,现国家都界定为凉果类,尽管原来的3种类果坯修改为现在的8类,但事实上,水果果坯有几十种以上。这样,一个含量标准肯定会有问题。 为此,省食品行业协会表示,今天将召集“广式凉果”企业进行讨论,集中意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建议进行修改。 “情人梅”是否假冒要看标识 张俊修说,“广式凉果”还有一个大问题需要马上解决!那就是“情人梅”的称谓问题。他说,“情人梅”等凉果属产品商业名称,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名称与实物有时不相符是可以允许的。判定一个凉果产品(包括其它有关包装食品)是否假冒,不仅要看商品名称,更主要看配料表。因为,“梅”字不仅仅是指我们通常意义所讲的青梅,李子、杏、西梅等均属梅类。就是说,“梅”涵盖了青梅、西梅、李子、杏等水果,因此不能说其标注的配料表是李子,就不能使用“梅”这个物品名。判定假冒,要看配料表标注的与内容物是否相符,比如配料表标注的是青梅或李子,而内容物是杏,那么就应该判定为假冒。 张俊修说,别以为这只是一个小小称谓。因为,如果认识不清楚,关系到全省上千家企业的产品是否属假冒产品问题。 最后,张俊修认为,这次央视曝光是好事,有利于加强对食品企业作业规范化,提高我省食品行业产业竞争力。他透露,为保证食品安全,省食品行业协会下一步将对全省食品企业进行法规培训并考核发证。 他强调,广东食品企业这次一定要抓住标准主动权,制定符合广东实际情况的食品标准,用标准来规范市场。 本报记者 李有祥 实习生 少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