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公告:赴马来西亚旅游需带够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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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8:12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郭安) 昨天,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发出公告称,中国公民赴马来西亚旅游需携带相当于500美元的现金,否则将有可能被怀疑从事非法工作而遭到扣查和遣返。 公告称,近期,中国公民持旅游签证赴马时数次发生被马移民局拒绝入境事件。 外交部领事司昨日特别提醒,持旅游签证赴马者在当地出售商品是违法行为,将受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京城各大旅行社,他们均表示,目前还没有团队出游的北京旅客被拒入境的事件发生,他们也没有接到有关方面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