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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家教”科学性令人质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7:11 中国质量报

  所谓的“目标家教”,即以向家长承诺可以使学生考试提高多少排位、增加多少分数、考取哪类学校为目标对学生进行辅导,并承诺若没达到约定目标则全额退款,或每差一分(每少一排位),则退还几百元辅导费。为提高子女的学习成绩,很多家长聘请了家庭教师,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目标家教”。“目标家教”带有担保的性质,达不到目标真的可以退款吗?据北京市海淀区消费者协会统计,自2003年年初至今,海淀区消费者协会已接到针对“目标家教”的投诉102件,今年1至7月就达60件。另外,还有部分消费者对“目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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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经营单位提起了诉讼。但是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消费者能得到退款的并不多,即使诉讼也是消费者败多胜少。

  据消费者协会的调查,退款不成的主要原因是“目标家教”在合同中设定了大量的附加条件。

  例如,合同附件规定,家长要对家教老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跟踪评定。同时,作为打分依据的附件竟长达40多条。在实际中,由于家教中心安排的教师绝大多数都是在校的贫困学生,这样,接受家教的家长虽然对其教学质量并不满意,但是出于同情等诸多因素而打了较高的等级分(等级分低时,家教本人将被扣报酬)。而一旦学生成绩达不到目标时,家长要求退款时,对方即以此为由,拒不退款。

  虽然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但是在实践中,消费者要取得退款在法律规定和证据上还有很多问题难以解决。针对这种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拟选用家教方式的消费者注意:

  在签订家教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要避免难以量化或难以确定评判标准的条款。家教教师的素质同教育质量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将家教教师的资质状况列入合同并进行审核。

  要有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当发现家教的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不要一味迁就,更不要因迫于情面等因素书面认可现状,应及时提出异议。

  家教方式通常只是学校正规教育的补充。同时,家教的效果同花费高低之间不存在必然的正比关系。高薪聘请家庭教师后,学生成绩下降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对此,学生家长应有清醒的认识。

  作者:本报记者 王惜纯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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