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保险业务员挥霍客户53万保费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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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 14:44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8月7日电 (周梦榕、晓亮)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青年路服务部原分区经理蒋庆发,在6年时间里,先后挪用了57个保户53万元保费,诈骗6000元,用于个人开店、赌博。武汉市江汉区法院近日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判其有期徒刑6年。 据记者了解,现年41岁的蒋庆发1996年9月受聘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多年的业务交往中,他手里掌握了一批客户。2002年5月的一天,武汉市民赵某被蒋庆发的宣传所动,
警方当日将蒋庆发捉拿归案,后逐一将其持有的收款收据每一笔钱款与公司对账,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蒋庆发早在1997年就开始作案。经查证,蒋庆发在担任公司保险代理人期间,从1997年10月至2003年5月近6年时间里,利用上门宣传保险、吸纳客户并代收保险费、代办投保手续之机,采取多种手段,先后挪用57名保户的保费共53万余元。期间,蒋庆发还骗领了客户林某的6000元保险返还金。 蒋庆发将这些钱搞到手后,便先后开始购房包养情妇、买彩票、购富康小车、投资开酒店……然而,纸终未能包住火,这个追求“潇洒”“时尚”的保险业务员最终落入了法网。 办案检察官就此案提醒投保人,委托保险业务员代办保险手续时,除当时要求对方开具正规收据外,务必要求对方及时送来保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