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消协:餐馆不许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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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14:49 CCTV《第一时间》 | ||||||||||
现在有很多餐馆都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这种行为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不满,还被中国消费者协会列为“霸王条款”。但是,虽然遭到点名批评,这个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日前,北京怀柔区消费者协会规定,所有餐馆不许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同时餐馆不能收取“开瓶费”。规定一出,消费者拍手称快,而餐饮界则是叫苦不迭。 记者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每个月,他们都会收到5、60个投诉电话,投诉很
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郎丹柯:实际上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强制交易。 消费者:开瓶费我自己都能开,我还用他开么?我觉得这个不合理,真的不合理。 此次,怀柔消协打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2002年的规定,要求饭店不再设“谢绝酒水”告示牌,而是直接停止这种行为。但餐饮行业认为,餐馆出台这些规定也有自己的苦衷,消费者应该给予理解。 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即使有自带酒水,第一我们保证不了它的食品安全。 餐馆认为,如果顾客自带的是假酒,将有可能把责任推卸给餐馆。同时,由于经营费用的提高,餐馆需要通过销售利润比较大的酒水和收取服务费的方式,来获得整体上的收支平衡。此外,餐馆交纳的营业税中已经包括了酒水,如果消费者自带酒水,餐馆就损失了这笔税款。 消费者协会表示,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因此难以强制餐馆的此类行为,对消费者的投诉,目前也没有较好的处理办法。同时消协提醒消费者,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要保留好餐馆谢绝顾客携带酒水的证据,并且及时和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联系。 编后 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是餐饮业多年的行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酒水的利润太大,据了解,一般占到餐馆总利润的三分之一。一瓶酒水在餐馆里面的价格往往都是外面超市的翻倍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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