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租车罢工后续:政府宣布停止执行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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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10:26 北京青年报 | |||||||||
法制办主任表示公民应用合法手段表达诉求 -银川出租车罢运事件追踪 综合《宁夏日报》、《银川晚报》、中央电视台报道,7月31日和8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连续发布两个通告,对原准备于8月1日执行的《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
从7月30日至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的出租车司机已连续进行了4天集体罢运,给银川市民和外地旅游者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 此次大规模集体罢运源于7月28日银川市出台的一系列与出租车行业有关的政策。银川市在《管理办法》中说: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经营者按照规定取得城市客运出租汽车5年经营权有偿使用期,按每车每年3600元有偿使用出让金标准一次性缴清1.8万元,逾期不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此外,银川市还对出租车更新作出一系列规定,要求更新车辆必须是排气量在1.6升以上的新车或排气量在1.3升以上、自带清洁燃料装置的汽车。车身颜色必须执行行业规定。 在集体罢运期间,部分出租车司机在少数别有用心者的煽动下,对正在运营的出租车和中巴车采取了打砸行动,共导致40多辆车被砸。对这一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公安机关迅速出动,目前已将4名不法者刑事拘留。 8月3日,银川市市长刘学军发表电视讲话,对此次罢运给市民带来的不便向市民道歉。该市市委市政府当日向出租汽车公司派出了工作组,对出租车经营问题进行调研。 为保证市民的出行乘车,银川公交从7月30日起每日运行班次增加98个,26条公交线路每条平均每日延长营运时间达30至45分钟,同时增设停靠站点,在各大旅游宾馆设公交车发车点。 宁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任高民主任对此发言说,政府要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做出符合实际的有关出租车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作为公民,应采用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不能采用非法的、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放弃法定义务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