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激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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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08:09 中国质量报 | |||||||||
纠纷骤增 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04年上半年,全国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旅游投诉173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近45%。消费者投诉最集中的问题主要有: 对吃、住、行不满意。所住的酒店、乘坐的交通工具、吃饭的档次比旅行社承诺的标
虚假广告害人。一些旅行社利用“零团费”、“负团费”,做超低价的宣传,以诱人价格蒙骗消费者。合同违约较突出。一些旅行社不与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有的旅行社使用的是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有些旅行社虽然签订了旅游合同,但在履行时却不兑现。 旅游安全问题多。有的旅行社不给消费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有的旅游区在“黄金周”期间出现“黑车”、“黑导”、旅游车、船严重超载;消费者所住的宾馆、酒店,财物被盗的事件屡屡发生;有的景点售物点,在消费者不情愿购买时,谩骂消费者,殴打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财产、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价格陷阱难杜绝。有的旅行社给消费者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其结果必然是以降低旅游质量,增加购物时间和次数,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这类投诉主要反映在出境游上。 旅游纠纷为什么会频繁发生?专家指出,一是部分旅行社没有使用有关行政部门推荐的规范性旅游合同;二是旅行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小旅行社经营行为不规范;三是行业自律重点多限于旅游宾馆、饭店设施,旅行社规模等硬性指标,对旅游企业内部人员培训与管理、制度规范等方面缺乏有效措施,对违法者处罚力度不够。慎选旅行社 怎样才能选择一个信得过的旅行社,中消协提示消费者: 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旅行社。一要看该旅行社有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二看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要看其核准的业务范围是否与实际相符。 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选择的标准。衡量一个旅行社优劣的标准,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服务质量的误区。构成旅游价格不同的因素很多,即交通工具、住宿饭店等级、餐饮标准、导游等级、行程路线的不同,都会影响旅游价格,千万不要贪图价格便宜而求一个内容空虚、服务档次差的旅行社。应选择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旅行社,一旦遇到主观或客观因素影响旅游计划的实施,消费者也可得到适当的、合理的赔偿,而不至于投诉无门。敢于对侵权行为说“不” 目前旅游投诉居高不下,有不少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为此,专家提醒消费者,要敢于对这些侵权现象说“不”。对廉价旅游广告说“不”。现在一些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在广告宣传中报价很低,甚至只收取来回的交通费。 对购物“陷阱”说“不”。旅游购物一定要谨慎,旅游者应注意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价格要货比三家,不要急于成交。旅游景点内的商品一般价格都较高,不要轻易购买。购买的商品要保存好质量保证书及发票,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以利交涉,减少损失。尽量不要在旅游景点购买珠宝钻石、家电、茶叶、化妆品。 对口述旅游合同、约定说“不”。有些游客在旅游前与旅行社口头约定旅游的相关事宜,可出现违约行为时又无据可查,真是有苦难言。因此,游客在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完整的、详细的、科学的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包括:1、旅行的时间和行程安排;2、所乘交通工具及档次(飞机要写清航空公司、航班时间、飞机型号;火车要写清楚是硬座、硬卧还是软卧,是否空调车;轮船,要明确坐的是几等舱等);3、旅行的吃、住档次和标准。 作者:本报记者 王惜纯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