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化粮事件敲响标准滞后警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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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7:40 中国质量报 | |||||||||
———对我国大米国家标准现实处境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岁月的流逝、时代的变迁,1986年修订的大米国标,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的要求,并开始出现诸多漏洞和不足。标准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大米市场规范监管和良性发展的双重瓶颈;标准陈旧造成的“宽容”让人们频频面对尴尬。透过媒体最近热炒的“陈化粮”事件,我们的视线一再触及大米国标深处的“伤口”———专家称,这个“伤口”随着“陈化粮
肖付忠在他的办公室,拿着两叠不同部门的检验报告向记者诉苦说:“我现在真不知应该相信谁,同一批样品,这个说我合格,那个又说我不合格。” 肖付忠是广西南宁市旺金大米饲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他手里的检验报告分别出自两个权威部门。 这两叠报告的结果“拳脚相向”:前者于6月24日对该公司的大米样品进行检验,7月5日出来的检验结果显示“所检项目合格“;而后者于7月6日对该公司的稻谷及大米样品进行检验,7月8日出来的检验结果显示“3个大米样品及稻谷样品为陈化粮”。 调查表明,肖付忠的公司今年5月下旬从广西百色市那坡县粮食局定购300吨“早杂优谷”,并为此支付了购粮款438000元。5月26日、27日,按照那坡县粮食局的调拨安排,公司到指定的提货点———南宁市邕宁县蒲庙粮库10号仓提货,之后直接运回公司按正常工序进行大米加工。据了解,肖付忠购买的这批稻谷是2001年入库的库存粮,由于到今年库存已满3年,被作为轮换粮正常出售,并且粮食部门出示的质检报告表明“质量没有问题”。由于是粮食局卖出的粮食,肖付忠对这批稻谷的质量,始终没有怀疑过。 然而,同样是省级的权威检验机构,检验的又是同一批样品,何以得出如此天差地远的检验结果?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执行的标准不同,得出的结果也有可能会不同。” 据了解,两个权威检测机构分别依据的是大米国家标准和国发粮?眼2004?演4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此文件又有“陈化粮标准”的别称。 业内人士说,有时同样的大米(或稻谷),以国家的大米(或稻谷)标准进行检验时,是合格的;但以国粮发?眼2004?演43号文件的判定规则来检验时,它就有可能是陈化粮。大米国家标准陈化指标缺位 陈化粮的界定范围最早见于国家五部门联合制定的《陈化粮处理的若干规定》:“本规定所称陈化粮,是指经全国清仓查库统一组织鉴定后确认的2001年3月底的库存陈化粮。”该规定所指陈化粮没有把大米囊括在内。 据介绍,如果按质量判定,陈化粮是指长期储藏、黄曲霉菌超标、已不能直接作为口粮的粮食,只能通过拍卖的方式向有特定资格的饲料加工和酿造企业定向销售。 据了解,我国目前判定陈化粮的惟一依据,既不是来自稻谷国家标准,也不是来自于大米国家标准,而是来自国粮发?眼2004?演43号文件———《关于印发稻谷和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通知》,该文件今年3月15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该文件明确了“稻谷储存品质”的3项陈化指标标准,即: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和品尝评分值。 针对这3项指标,专家认为由于色泽气味和品尝评分值为感官指标,而脂肪酸值属理化指标,必须通过设备才能检测出来,所以脂肪酸值应是判定陈化粮最主要的指标。而目前这3项陈化判定标准中,只有“色泽气味”一项出现在现行大米国标中,对“色泽气味如果不合格,是否判定为陈化大米”的问题,现行大米国标没有明确说明。这就意味着,我国现行大米国家标准在判定陈化粮方面,确实存在真空。 因为没有大米的陈化判定标准,所以现在许多检验机构只是参照国粮发?眼2004?演43号文件即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的陈化指标,来判定大米是否陈化。脱离实际情况标准日益陈化 现行的大米国家标准于1986年5月6日发布,1987年4月1日开始实施(GB1354—86)。现行大米国标颁布实施时,我国正处计划经济时期。而我们今天身处市场经济时代,用这部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大米国家标准,来保障并满足我们今天对大米的生活品质需求,显然越来越“力不从心”。专家认为,现行的大米国标17年没有做过修订,它除了陈化指标的缺失外,多项指标也不能适应现在实际情况的要求,而且还有多项重要指标缺失。 鉴于现行大米国标主要关注大米的浅层品质,而对大米本身内在的品质缺乏更加精细的规定,加上现有的判定标准,其操作性越来越与实际脱节。 比如现有大米国标规定,大米只须按照加工精度一项就可分等级。而按照“不完善粒小于3.0%就可以达到‘特等大米’”的国标要求,凭现在的大米加工技术,即使普通的大米加工企业都能轻而易举达到“特等”的要求。大米加工商刘先生认为,特别是“碎米总量”一项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现在的加工设备比20世纪80年代先进了不少,现在的碎米总量一般都能控制在10%以内,他说,国标本来是行业的强制性要求,现在这个强制性已经看不出多少强制的味道来。 还有就是理化指标不足,导致检验的主观随意性加大。专家指出,现行大米国标除了水分这一理化指标外,全是感官指标,大米鉴定的科学性和一致性因被削弱而难以保证。比如大米外观,对其是否正常,不同的检验者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再如色泽、气味、口味,虽然国标规定有“正常”二字,但什么才算“正常”?有气味和没气味,每个人的感官判断有差异,他们做出的判断,就有可能不同。现行国标既没有标样,也没有文字上具体的说明,很难操作。 国标带有国家强制性意义,应对大米的品质作出符合当今消费水平需求的判断,如果品质很差的大米都能轻轻松松达到国标要求,那么,国标存在的合理性就难免招来质疑。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们对大米质量的关注,除了大米本身的品质外,还包括它的卫生安全性。 然而,现行大米国标只笼统地要求“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相关人士对此提出质疑,按照国家哪个“有关规定”? “不像现在新修订的许多国标,人家的检验方法中,既有检验依据的具体规则,还有包装、储存、抽样等等具体的要求,很完善且操作性很强。”一位专家说。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第23条规定:“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者商品标志……保存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这就提出一个大米保质期的问题。大米到底能保存多久?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来测定?……关于大米保质期的鉴定问题,现行的大米国标没有规定。业内人士称,这反映出有关的国家标准与国家法规之间在有效对接的问题上,似乎值得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比如现行大米国标与《食品卫生法》之间,其保质期及卫生指标如何顺利对接的问题,亟须有关部门专门研究并加以完善。专家观点修订标准势在必行罗松(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 国标按道理5年修订一次,但现行的国家大米标准从颁布实施至今,已有17年没有修订了,确实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就大米陈化粮的检验标准而言,如果将来修订现行的国家大米标准,建议把大米陈化鉴定标准单独作为一章修订进去。 国家三部委的国发粮?眼2004?演43号文件规定,可以作为稻谷国家标准的补充。如果现行的稻谷国家标准将来修订,建议最好也加进陈化粮的检验标准。 同一批样品,不应该出现两种相互矛盾的检验结果。但同一批样品执行不同的判定标准,或者抽样的人不同及抽样的时间不同,就有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增加理化指标提高可操作性易唐玲(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主任): 现行的大米国家标准标识这一块没有,卫生指标没有,脂肪酸值要求也没有。国标里主要的指标几乎均为感官指标———除了“水分”外,没有更多的理化指标。不能适应现在实情,不能满足现在的消费水平,显得比较落后:比如国标中带壳、稻谷粒及碎米总量等指标,与现在形势相比,太松了,应该制定更严的标准。 大米国标应对保质期有所规定。不能哪个大米想标优质就标优质,保质期想标多久就标多久……大米到底能保存多久?保存条件应该怎么样?用什么样的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这些条件符合实际要求,将来的国标应该在这些方面补充完善。 现行大米国标没有大米外观标样,很难分出正不正常,如色泽气味的“正常”指标———有气味和没气味,偏黄和特别黄,但什么才算“正常的(气味或色泽)”?每个人的感官不一样,很难规范判断,应补充文字上具体的说明,最好有明确的标样。现在的尴尬是,有时明明感觉是差米,但做检测这米却是合格的;但如果有脂肪酸值这一理化指标,检测起来就客观多了。 作者:庞彩伟 本报记者 庞 汉 (来源:本站原创) |